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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意】紧急通知!上海口岸将执行出口新舱单传输制度!违者可能无法上船!
  发布时间:2018/10/15 浏览次数:703

有从上海港出货的外贸、货代小伙伴特别注意了!新舱单传输制度来了!


此前,海关总署已发布172号令及2017年第56号公告,宣布对出口新预配舱单的调整,用户必须在发送预配舱单时提供准确信息(含收发通企业的代码,箱号封号,件毛体等必填字段),与报关信息核对一致后方能安排报关、上船。

 

而继宁波等口岸后,近日,上海口岸也发出通知,将于2018年10月20日起实施新的出口舱单传输操作办法,对预配舱单的传输时限、预配舱单的变更、预配舱单的传输等提出新的要求。


目前,各大船公司已发出了紧急通知,请大家务必注意、互相转告,为了保证海关预配舱单能及时发送至海关,请提早在船开前至少3-4天提供完整的舱单资料,否则有可能出现无法上船、无法及时通关等情况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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